2018年11月4日 星期日

騙子的歷史 第一章:總論騙子 騙術與騙文化

騙子的歷史

中國文史出版社出版,作者:張艷國 任放 劉保昌

第一章:總論騙子 騙術與騙文化
第二章:傳統騙術
第三章:近代騙術
第四章:騙子的思維方式與行為方式
第五章:騙子的危害
第六章:傳統社會主流文化與騙子文化




第一章:總論騙子 騙術與騙文化

在西方學術界,不少學者習慣於將中國文化歸結為「做人的文化」、「做人的學問」。如果以孔孟儒家觀之,亦無不可。在以孔孟儒家為主導的中國文化中,關於禮、義、廉、恥、信、愛、孝、誠、寬、勇、敏、智、剛、毅、訥、仁等等做人的範疇有不少界定和論述,確實在安生立命、個人與家庭、個人與他人、個人與社會等等方面有豐富而精闢的論述。一句「修身、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」,流傳千古,並成為古代社會士人的人生模式,就足見儒家文化的魅力與透射力。毫無疑問,這是一種激勵個人與社會同構、同步發展的正文化,其文化的主體精神是向上向前的。


當然,有正就有反,有正就有負,有正就有邪,這是社會歷史進程中的辯證法。同正文化相對的就是負文化。在中國傳統社會,負文化有多種構成,騙文化即是其中一種。騙子是騙文化的生命個人和實踐主體,騙術是騙文化的表現方式,主要通過騙子及其群體的活動予以表現。騙文化同誠文化相對應,其主體精神通過騙術謀取利益,甚至是損人利己,損公肥私,獲得不正當的利益。謀利與行騙,就是騙子的動機與實踐。在騙文化中,逐利是其文化內核,騙子雖經世代變遷而表現為不同的臉譜,但是,它無論經歷多少次正文化的打擊,其文化內核都完好無損地保存下來。沒有逐利的文化心理和動機,就不會出現騙子這一社會角色,也不會產生古往今來面目可憎的騙子群體,更不會氤氳化生千奇百怪手法殘忍的騙術,當然也就談不上世代傳承的被奉為經典的騙經了。

騙文化是作為社會主流文化的正文化的對立物出現的,因而它對社會進步與文化發展的作用從總體上講,是反方向的,即阻礙的、反動的作用。人們認識它,研究它,分析它,正是為了從根本上消滅它,使社會進程更快,使文化發展更好。馬克思主義文化理論認為,人類文化向前推進,首先需要世代積累,其次需要發展。在世代積累中,既有正文化的積累,又有負文化的傳承;在文化發展中,離不開正文化同負文化作堅決的鬥爭,兩種文化的鬥爭,也是人類文化被推向前進的重大體現。因此,在社會主義新文化建設中,一定要善於同騙文化等負文化作鬥爭,促進正文化的繁榮發展。

從漢語語言文字的歷史看,「騙」只是一個後起的字。至少在東漢以前,沒有「騙」字。而是使用「詐」、「欺」、「誑」等字詞。

在西漢學者編輯的儒家經典《論語》中,沒有使用「騙」字;在東漢學者許慎編撰的漢字經典《說文解字》中,也找不到「騙」字。但這並不意味著在古代社會的早些時候不存在「騙」這種社會行為。在當時,人們使用另外的同義詞或近義詞。

詐。《說文解字》釋云:「詐,欺也。」今本《古漢語常用字典》特別提醒道:「古代凡欺騙的意義都用詐,不用『騙』。」(《古漢語常用字典》第316頁,商務印書館,1981年)

在古代典籍中,「詐」詞用得比較普遍。如《左傳·宣公十五年》:「我無爾詐,爾無我虞。」《荀子·三制》:「進退貴賤則舉幽險詐故。」


《戰國策·秦策一》:「大王以詐破之。」


欺。《說文解字》釋云:「欺,詐欺也。」可見詐同欺是近義詞,欺即是詐,詐即是欺。在古代典籍中,「欺」詞用得比較廣泛。《韓非子·孤憤》:「蘇秦欺寡人。」宋代出現的成語「欺世盜名」,語義起自戰國時期。《荀子·不苟》:「夫富貴者則類傲之,夫貧賤者則求柔之,是非仁人之情也,是奸人將以盜名於暗世者也險莫大焉。」北宋蘇洵在《辯奸論》一文中,說:「王衍之為人也,容貌語言,因有以欺世而盜名者。」《宋史·鄭丙傳》、《宋史·魏了翁傳》,都運用了「欺世盜名」的成語。

此外,與「騙」的近義詞還有「誘」(誘騙)、「誑」(誆)(誑騙)、「偽」(偽詐),等等。總之,詐、欺、騙在古漢語語言文字中,它們的字意、詞義是相近的或相等的。這樣,從古到今,圍繞著「騙」的意義出現了一批近義詞或同義詞,如:欺詐,詐騙,欺騙,誑騙,誆騙,等等。


騙,就是做假,圍繞著作假達到謀取利益的目的。騙之所以能夠在世世代代的中國人思維中佔據一定的空間,因為它同人類的智慧常常十分緊密地聯繫在一起。這種聯繫性,體現為真與假矛盾的辯證性與統一性。成書於明清之際的《三十六計》就可以說明問題。在很大程度上說,三十六計的主要內容可以用一計概括——騙計。在三十六種計策中,騙計以各種形式和內容表現為19計。(參見陳弓編:《三十六計》(秘本兵法),武漢出版社,1994年)(騙術研究案例 )

瞞天過海計。主要是著眼於人們在觀察和處理事物中,由於對某些事情見慣不疑而常常產生疏漏和鬆懈的思想與行為,因此能夠乘虛而入,示假隱真,把握時機,出奇制勝。

借刀殺人計。主要是通過製造假象,挑撥矛盾,利用矛盾,達到瓦解敵人的目的。

聲東擊西計。就是在攻敵中忽東忽西,即打即離,製造假象,誘騙敵人作出錯誤的判斷,然後趁機取勝。

無中生有計。無,指的是虛,是假;有,指的是真,是實。此計是在真假中做文章,真真假假,虛虛實實,真中有假,假中有真,忽真忽假,忽偽忽真,通過真假互變,誘使敵人判斷失誤,並造成行動失誤。

暗度陳倉計。製造正面進攻的假象,誘敵將主要力量集中在假象上,而悄悄派兵迂迴到敵後,乘虛而入,致敵於死地。

笑裡藏刀計。主要是通過偽裝手段,欺騙麻痺對方,掩蓋自己的真實意圖與行動,等待時機成熟,寶劍出鞘,制人於死。

李代桃僵計。這是以李代桃的調包計。一曲《趙氏孤兒》,感人肺腑,人們無不為其中的調包計所折服。

調虎離山計。主要是誘騙敵人離開有利的地點與條件,伺機集中優勢兵力聚而殲之。

欲擒故縱計。縱,是假縱;擒是目的,是行動的真實意圖。通過假動作誘使敵人失敗。這正如兵法所說:「所謂縱者,非放之也,隨之,而稍鬆之耳。」

拋磚引玉計。磚,是小利,是引誘敵人上當的誘餌;玉,是大利,是真實的意圖。此計是指用相類似的事物去迷惑、誘騙敵人,使之懵懂上當,中我圈套,然後擊敗敵人。

金蟬脫殼計。是指通過偽裝擺脫敵人,撤退或者轉移,以實現自己的戰略目標的謀略。穩住對手,調整自己的戰略戰術,保持已有的形式,改變內容,使自己脫離險境,變被動為主動。

假道伐虢計。兵法說:「假地用兵之舉,非巧言可誑(騙),必其勢不受一方之脅從,則將受雙方之夾擊,如此境況之計,敵必迫之以威,我則誑之以不害,利其倖存之心,速得全勢。彼將不能字陣,故不戰而滅之矣。」主要是製造虛利誘人上當,趁機奪取別人的利益。

偷梁換柱計。指用偷換的辦法,暗中改換事物的本質和內容,以達到矇混欺騙的目的。

假疾不癲計。此計的要害在一個「假」字上,善於偽裝,韜光養晦,蓄勢待發,伺機而舉。正如兵法所謂:「假作不知而實知,假作不為而實不可為,或將有所為」。

上屋抽梯計。是指以小利誘騙敵人上鉤,然後截去其退路或援兵,最後將敵人一舉圍殲。

樹上開花計。是指當自己的力量比較小時,卻可以借助友軍的勢力或某種因素製造假象,使自己的陣營顯得很強大。樹上開花,是說樹上根本沒有開花,但可以用偽裝,如用彩綢剪成花朵粘在樹上,做得和真花一樣,不仔細去看,真假難辨。

空城計。是指暴露弱點,偽詐強大,使敵人不敢貿然深入。正所謂「虛者虛之」,「疑中生疑」,讓敵人懷疑形勢險詐,猶豫不前,貽誤戰機。

反間計。是指因勢利導,借助敵人的間謀,陷藏真情,使之傳送假情報,誘騙敵人上當吃虧。唐代詩人杜牧對反間計別有一番體察,說得入木三分:「敵有間來窺我,我必先知之,或厚賄誘之,反為我用;或佯為不覺,示以偽情而縱之,則敵人之間,反為我用也。」

苦肉計。是指借助人們相信常識的心理,誘騙敵人上當。一般來說,人們都不會自願地傷害自己,如果說被別人傷害,那一定是真的。如果自己以假當真,敵人一定不會生疑,從而中計。

上述「騙計」當然符合中國傳統文化心理結構的思維方式,從矛盾律中思考問題,解決問題。從文化學的角度看,人們將真、假矛盾體演繹得如此精彩,是社會發展與人的智慧成熟的結果。

如果從歷史學和文化學的角度探討騙的含義,那麼,它可以以名詞、動詞、形容詞的面貌出現;騙,虛假,相對於真實而存在,並以真實為依存。如果沒有一個真實的東西為參照,就無所謂虛假了。作為動詞,騙,做假,作偽,相對於求真而存在,並以求真為目的。做假正是為了接近真實,獲得真實。作為形容詞,騙,體現了追求真實的激烈程度,物極必反,超過其度,達到了假的地步。


單單討論字義、詞義,騙,只是一個中性詞,只是一種文化的個體,它本身沒有正反之質別。騙,如果服從或服務於崇高的事業或社會正義,那麼,它即是一種善;反之,它如果同陰謀、卑鄙、骯髒等等字眼結伴而行,那麼,它就是一種罪惡了。



騙術:適用於道德判斷

騙術究竟起源於何時?恐怕無法確證。這大約只能適用於人們從學理上予以認識。

騙術是人們社會實踐的產物。有了人與人的交往,就會有騙術產生。先秦典籍關於一些經典性騙例的記載,就足以證明騙術是一個十分古老的話題。


在中國流傳了幾千年老少咸知的關於諷刺好逸惡勞的例子,證實人們早先即使在家庭生活中也存在騙術與騙行。某戶人家的男子原靠自己的勞動養家口,而又愛虛榮,在家裡謊稱自己在衙門裡當差。其實,他每天的「工作」是到墳地裡轉悠,除了混飽自己的肚子外,還收拾若干祭品回家,作為生計,聲稱這是自己每天的「薪俸」。這個騙局一直支撐了一段時間,最後才被捅破。這個十分噁心的典故,講述的是以假當真的謊騙術。由此可見,人們既要偷懶,又要謀生,就有可能使用騙術。


在激烈的爭鬥中,為了逃避死亡,也會假以騙術。在齊晉鞍之戰中,齊軍大敗,晉軍追上齊頃公的戰車。衛士擔心國君被俘,便同他交換座位,以騙敵誤識;反又請頃公下車取水,乘機換成士兵的裝束,騙過晉軍,得以逃脫。這是調包的詐騙術。


在政治生活中,有的人為了往上爬,不惜使用騙術;在經濟生活中,有的人為了大發不義之財,以次充好,以假亂真,不惜使用騙術。凡此種種,不一而足。這些活生生的歷史的寫照,正好說明騙術發源於社會實踐和生活。


另一方面,隨著人們社會實踐的擴大,隨著社會實踐的深入,隨著人們對於利的追逐的日趨激烈,人們在騙上貫注了更多的智慧,因此,騙術愈益擴大到人們的社會生活的每一個角落,騙術也愈益高明。舉凡夫妻、父子、君臣、同學、朋友各種社會關係,士、農、工、商、學、兵各個領域,騙術無孔不入。當然,最經常使用,而又精彩紛呈、細膩誘人的應該算社會生活領域的騙術了。明人張應俞通過對社會生活的觀察,以筆記小說的形式,寫成《江湖奇聞杜騙新書》,揭露了24種騙行與騙術:脫剝騙,丟包騙,換銀騙,詐哄騙,偽交騙,牙行騙,引賭騙,露財騙,謀財騙,盜竊騙,強搶騙,在船騙,詩詞騙,假銀騙,衙役騙,婚娶騙,姦情騙,婦人騙,拐帶騙,買學騙,僧道騙,煉丹騙,法術騙,引嫖騙。

今人通過爬梳整理,仔細辨析,認為中國社會自古以來騙術「高明巧,紛雜多端,有所謂『串騙』、『色騙』、『詐騙』、『拐騙』、『誘騙』、『奸騙』、『裝騙』、『相騙』、『法騙』、『貨騙』、『文騙』、『彩騙』等等,不一而足。其中的串騙、色騙、詐騙、拐騙是騙子的慣用伎倆。」


無論騙術有多少種類,無論它在多麼廣闊的社會舞台上如何展開,就其文化本性而言,它總是游移於三種文化層面上:


一是以假充真。
通過造假,爭取主動。據《漢書·李廣傳》載,西漢名將李廣曾率一百多名騎兵同數千名匈奴騎兵遭遇,匈奴騎兵見漢軍兵少,以為是誘兵,急忙擺開陣勢。漢軍見敵人擺出了決戰的架勢,驚恐萬狀,想扭頭撤退。李廣處之泰然,對士兵說:「我們現在與大軍相距數十里,如果怯敵逃跑,敵人就會追殺過來,我們很難倖免;如果鎮定自若,敵人就會把我們當成誘兵,絕對不敢貿然進攻。」說完便命令士兵繼續前進,在距敵不遠處停歇下來。一些士兵心中無底,不免面露難色。李廣又安慰道:「敵人本來以為我們會立刻退兵,不料我們卻卸下馬鞍,若無其事,正好使他們確信我們是誘兵。」由於李廣擺出了「迷魂陣」,騙得敵人不明究竟,果然不敢冒進。到了半夜,匈奴騎兵懷疑附近的漢朝大軍埋伏,為了避免遭受圍襲,便遠遁而去。李廣最終率領這支小隊伍從容地返回了大軍營地。這種騙,傳送出鬥智鬥勇的神韻。在職業騙子手中,以假當真的騙戲法,運用得嫻熟神奇。這在明清筆記小說野史中,被刻畫得惟妙惟肖。在張應俞的《江湖奇聞杜騙新書》「脫剝騙」中的一折「詐稱偷鵝脫青布」,十分典型:騙子的第一步是利用布店老闆的心理,用花言巧語騙人;第二步,以假當真,通過一問一答蒙騙不知內情的外人;最後達到騙人獲得的目的。(張應俞:《江湖奇聞杜騙新書》第8頁,百花文藝出版社,1992年)(騙術研究案例 )

二是以真充假。
通過以真冒假,以是充非,爭取主動。據史載,晉元帝的叔父司馬繇被成都王司馬穎迫害,秘密逃出,來到河邊,被津吏阻止。春侍從宗典稍後趕到,見司馬繇被阻,就用馬鞭輕輕地打在司馬繇的身上,說:「捨長,罕腐查禁貴人,你這個無名之輩居然也被阻禁了?」說完,兩人像真的一樣哈哈大笑起來,津吏疑雲頓開,不再追究,司馬繇由此脫身。這種騙,騙得驚險跌宕,扣人心弦。在職業騙子手中,為了達到獲利的目的,也推演出種種離奇的騙術。近人徐珂編著《清稗類鈔》,專列一類「棍騙類」,對於「放白鴿」、「仙人跳」、「戳包兒」等等有生動勾畫。騙子們以色騙人,大抵上隱瞞色騙者的真正身份,比方女騙子與男騙子本是夫妻,男騙子卻謊稱女騙子死了丈夫,孤苦無靠,希望再嫁,果然有喪妻的殷實人家進入騙局;女騙子嫁入一段時間後,待主人放鬆警惕攜金帶銀而逃。(徐珂編著:《清稗類鈔》第11冊,棍騙類「放白鴿」。中華書局,1986年。)


三是以假亂假。
通過不斷地交換假戲法兒,獲得主動。據史載,南朝宋文帝垂釣天池,好久都一無所獲,不由得既掃興,又沮喪。王景文在旁看破了皇上的心思,並沒有如實地安慰文帝:「算了吧,今天運氣不佳,明天再來,定有收穫!」而是打趣地說:「因為垂釣者清簡,自然難獲念餌之物。」文帝聽後喜滋滋的。這本是安慰人的哄騙話,但因悅耳,文帝卻不認為是騙人的戲言,而當成真的一樣相信並予接受。可見,騙術一旦進入社會生活,用於化解尷尬局面,也不乏幽默的一面。但是,一旦他成為棍騙們的害人工具時,就一點也不可愛了。據載,清代杭州城有夜行船,一夜百里。船間男女混居,僅以木板相隔。有位張姓少年,以風流自命,恰好與一位女子相鄰。少年偷窺隔板外動靜,見那女子似笑非笑,以為對自己有風月之邀,不覺春心蕩漾。入夜十分,眾客熟睡。只見隔板忽開,有一婦人伸手過來,撫摩少年。少年急如星火,翻身過去,與她苟合。雞鳴時分,少年起身,正要回到自己的舖位上,不料那婦人緊摟不捨。少年以為那人縱情貪歡,難以割捨,也就同她更加綢繆。等到天明,少年發現那女子蕭蕭白髮,滿臉皺紋,於是大驚失色。豈料婦人說道:「我本是討飯婆,如今六十多歲,無夫無子,也無親戚。正愁無處毛身,不料夜音蒙君見愛。古話說,一夜夫妻百日恩。如今你已是我的夫君了。願托此身,不需分毫聘資。自此之後,有粥吃粥,有飯分食,如何?」少年極其窘迫,無可奈何。眾人嘲笑不已,勸少年酬以十金了事。(徐珂編著:《清稗類鈔》第11冊,棍騙類「丐婆詐欺某少年」。中華書局,1986年)


四是以真亂真。
示人以真,以求亂真。通過真與真的變戲法,達到爭取主動的目的。據史載,西漢名相陳平發跡前,曾在逃亡中帶著寶劍乘船渡河。船夫見陳平儀表不凡,一人獨行,懷疑他是逃亡的將領,腰中藏有金玉寶器,情不自禁,頓生殺機,試圖謀財害命。陳平看破船夫的心機,便解下上衣,光著膀子幫船夫划船。船夫疑心頓釋。陳平逃過一劫。陳平化險為夷的關鍵在於,他及時地解下上衣,令人覺得他真不是帶財而逃的將領,真而不假,實而不虛,無可懷疑。職業騙子那裡,以真亂真,是常用的騙計。據《江湖奇聞杜騙新書》所載,若冰和尚騙取柴商荊秀雲一千兩銀子,就是因為若冰和尚的形象酷似中寶像伽藍而得手。在柴商荊氏看來,伽藍再生,並向他化緣,是因為他同佛有緣,因此,對於這千古一遇的奇緣,他一定要不惜千金地種因果,結善緣。(張應俞:《江湖奇聞杜騙新書》第156頁。百花文藝出版社,1992年。)

在常人看來,只要與騙有涉,就是一種「惡」。騙術,是一種做騙的遊戲,自然不能置身其外。這是一種道德評判。其實,騙術既不姓「善」,也不姓「惡」,它只是一個中性的東西。它具有「善」、「惡」的性質,這要以時間、地點、條件、主體為轉移。這樣看來,騙術只是一種可以因人而用的手段、技巧,是一種專門的智慧和思維定勢。如此說來,適用於騙術評價的標準只能是價值判斷,即有用的,或無用的,高明的,或低劣的,等等。

當然,如果將騙術同一定的社會行為結合起來,使這種社會活動具有客觀效果和意義,那麼,騙術就從屬於某一事件了。對於這種事件的評價,當然適用於道德評價;但是,騙術本身同該事件畢竟不是一回事兒。騙術能夠促進主體實踐後果的形成,但是,其性質並不是由騙術本身帶來的,而是由主體動機、實踐效果、主體活動規則決定的。



騙子:以行騙為目的的流民


騙子與騙術,是一個主體化的膠固體。但是,騙術的範圍,並不只是適用於騙子及其生活的舞台空間。舉凡士、農、工、商、兵、學諸種社會群體其生活領域,騙術催生出一幕幕歷史活劇。





在政治生活中,騙術常常能變被動為主動。在春秋時期,齊國公子糾與小白爭奪君位,小白以瞞天過海計騙得君位。其時,公子糾從魯國由人護送返國擬就君位,公子小白從莒國由人護駕返國爭奪君位。公子糾派管仲率兵在小白返國途中設伏,計劃消滅對手。途中相遇,管仲使出平身力氣,疾箭射向小白,小白應聲倒地。管仲認為小白經此一箭,必死無疑,而對方也擺出了中箭身亡的狀態。管仲飛馬傳報,告知公子糾。他們一般人馬認為,既然小白已死,爭奪君位的力量便不復存在,於是就不急不忙地朝齊國行進。那一邊公子小白,機警過人,裝死騙過了管仲等人。其實,那一箭只是射中了小白的帶鉤。隨後,公子小白藏在窗簾掩飾的車內飛奔趕路,先入齊國,登上了國君寶座。





無獨有偶,西漢宦官石顯專權,經常受到大臣們的指責。他很擔心有朝一日被告倒失寵,因此使出了苦肉計,騙得漢元帝對他更加信任。一次,石顯奉命出宮辦事。他事先就稟告元帝,說恐怕回宮時時辰已晚,宮門關閉,請皇上命令掌管宮門的官吏開啟宮門。皇上自然應允了他。石顯公幹完畢,故意拖延到夜間才回宮,稱皇上有旨,令宮門官開門而入。事後,果然有人上疏,告發石顯專權,假傳聖旨開啟宮門。元帝見事情果然不出石顯所料,便笑著拿出告發信給石顯看。石顯故作悲慼地哭訴道:「陛下平常私愛小臣,讓我管理事務,惹人妒忌,他們時常想謀害小臣,類似這樣檢舉彈謐攻擊的事情我想何止一件!只是明君知我忠誠,才能保護小臣平安。但小臣惟恐一人難稱萬人之心,請求准我歸還職權,即便在宮裡做些雜役也心甘情願。望陛下哀憐,讓我活命。」一席話說得元帝血熱心顫,認為石顯為主子辦事得罪了大臣,受了許多委屈,因而更加憐愛和信任石顯。





在經濟生活中,騙術常常能獲得一本萬利,甚至是無本萬利。西漢武帝好神仙。齊人少翁貪財好利,主意打到了皇帝身上,以擅長鬼神方術見漢武帝。其時,武帝所寵愛的王夫人死了,漢武帝很傷感。少翁便在夜間施法術招引王夫人的鬼魂,讓武帝與王夫人陰間相會。少翁讓武帝在帷幕後遠遠地望著,他施展法術,果然,漢武帝見到了王夫人綽麗的身影,十分高興。於是,少翁被賞賜財寶無數。





在軍事領域,騙術常常能夠反敗為勝,化險為夷,變腐朽為神奇。戰國時期,蘇秦約集齊、楚、燕、韓、趙、魏六國合縱,一起攻打秦國,推舉楚懷王為縱長。秦國為扭轉被動的局面,採用張儀的計策破壞合縱。秦惠王與張儀設下圈套,以秦國歸還楚國商於方圓六百里之地為誘餌,騙楚國上當。張儀騙得楚懷王信任後,同一名楚國將軍一道入秦討回商於。等到進入秦國,張儀假裝酒醉落地,聲稱受傷,三月不出府門,楚國將軍因此不能見到秦王,楚國也得不到商於。楚王求地心切,自忖:「莫非張儀認為我與齊國絕交做得還不夠嗎?」於是又派遣不怕死的勇士宋遺去齊國,辱罵齊王。齊王大怒,折斷了同楚國結盟的符冊,與秦國修和。秦齊交好之後,張儀就起身出府上朝,對楚國將軍說:「您怎麼還沒有接受土地?從某地至某土,方圓六里。」楚國將軍回答說:「臣受命接收商於六百里地才來秦國的,不是六里。楚國將軍這時才知道被張儀騙了,就回國報知楚王。楚懷王大怒,要興師攻伐秦國。陳軫又予勸阻,秦懷王不聽,於是與秦國失和。兩國大戰於丹陽,結果楚軍大敗,楚王極為惱怒,傾全國之兵再度攻襲秦國,又大敗於藍田。





兵法有云:「兵不厭詐。」善於騙者,立於不敗。唐朝安史之亂時,許多地方官吏紛紛投靠安祿山、史思明。唐將張巡忠於唐室,不肯投敵自保。他率領二三千人的軍隊孤守雍丘,安祿山派降將令狐潮率四萬人馬圍攻雍丘城。敵眾我寡,張巡雖然取得出城襲擊的小勝,但無奈城中箭支越來越少,趕造不及。沒有箭支,很難抵擋敵軍攻城。張巡想起了諸葛亮草船借箭的故事,利用草人製造出城突擊的假象,一舉獲得敵箭數十萬支。令狐潮天明後,知已中計,氣急敗壞,後悔不迭。第二天夜晚,張巡又從城中往城下吊草人,賊眾見狀,哈哈大笑。張巡見敵已麻痺,就迅速吊下五百勇士。敵人不知是計,五百勇士在夜色的掩護下,迅速潛入敵營,打得令狐潮措手不及,營中大亂。張巡趁此機會,率兵衝出敵圍。令狐潮被殺得損兵折將,大敗而逃,只得退守陳留。正是依靠騙與勇,終於保住了雍丘。(騙術研究案例 )





騙術可以被廣泛運用,有如此威力,是不是凡是施騙者,都是騙子呢?如上舉諸例中的主角,—公子小白、宦官石顯、齊人少翁、投機商劉玉山、智者張儀、忠臣張巡,都可以冠以「騙子」之名嗎?答案是否定的。因為他們都有固定而正當的職業,如為官、經商、從軍,等等。使用騙術,只是他們在各自的實踐中鬥智鬥勇的一種手法。由此可見,運用騙術的人,不一定是騙子;而騙子則總是以騙為業,以騙術作為謀生獲利的惟一手段。這樣,我們就可以討論如何給騙子下一個定義了。





首先,騙子的社會屬性是流氓。如果按社會群體或階層來考察,士、農、工、商、兵、學六種群體(階層),騙子是無法擠身其中的;惟一能歸口的,只能是「流氓」。





其次,騙子是一個獨立的社會角色。它以行騙為職業,以騙術為手段,以獲得為目的,專門幹一些損人利己的勾當。





若要問「騙子是幹什麼的」,回答簡單乾脆,只有「行騙」兩上字。騙子的行為方式一般分為兩種:個體的與群體的。個體的,有稱為「跑單幫」,「單乾兒的」,「跳單肢的」;群體的,結伙而行,如「拆白黨」、「放白鴿」、「仙人跳」,等等戲法,它需要由幾個人或一群人來共同完成,如引線、佈局、收攤、善後等等環節都有人各司其責,他們的表演如真如實,惟妙惟肖,真如演戲一般。這種群體行為,決定騙子同一些幫會有必然的聯繫。如青洪幫、丐幫、哥老會、佛道門等等,正是騙子的寄托之所。





騙術是為行騙服務的,多多益善。每個騙子都精通一門騙術。至於騙子選擇幾十種騙術中的哪一種,則因人而異,只要能夠為他們謀利就行。譬如,大流氓、大騙子「海上聞人」黃金榮,為了獲利,將做生日、建花園、辦廟會、聚餐會等等活動也變成了騙人錢財的場所。可見,騙子的本性就是懶而貪利。只要能謀生獲利,就要不擇手段地行騙。由此可見,損人利己,不勞而獲,就是騙子的職業特徵。





作為一種社會角色,騙子有他特有的語言。這些語言當然只是在其群體、行業內部流通。譬如,在「江湘派」騙子集團中,將誘騙者稱為「梗媒」,行騙者稱為「主媒」,梗媒與主媒一道逃走稱為「散水」,對受騙者進行善後工作的稱為「生媒」。舊社會的上海灘,專騙有錢人的為「拔人」,尋覓主顧稱「拉排頭」,巡捕來了稱為「風頭緊」,做圈套要人上當稱為「放生間」,設賭騙錢稱為「吃引水」,藉故敲詐勒索稱為「拆梢」,騙賣兒童稱為「販石子」,拐騙年輕女子成婚稱為「開條子」。





一方面,騙語通過話語系統世代傳承;另一方面,騙語也有文本依據,即通過「經典方式世代傳習。「江湘派」的師門大法,神騙們所遵奉的秘本典籍《英耀篇》就是如此。「英」是指家底、身世,「耀」是指知悉。「英耀」,是指通過高明的手法探知問卜者的家世,有針對性地施以騙術,然後達到騙取錢財的目的。在秘典中,「天」指父母,「比」指兄弟,「追」指子女,「八」指妻子,「七」指丈夫,「士子」指知識分子,「生孫」指商人,「哥」指老實人,「火底」指權貴,「畜生」指賤民,「敲」指用語言試探對方,「打」指突然發問使對方措手不及,在倉促之際吐露真情,「審」是指騙子根據觀察和探知的情況作出判斷,「千」是指刺激、恐嚇、威脅對方,「隆」是指吹捧恭維對方,「賣」是指在掌握了對方的資料之後,從容不迫地用肯定的語氣一一道來,使對方驚異並折服。通過《英耀篇》可以一窺騙語的門徑:





「一入門先觀為意,即開言切莫躊躇。天來問追欲追貴,追來問天為天憂。八問七,喜者欲憑子貴,怨者實為七愁;七問八,非八有事,定然子息艱難。士子問前程,生孫為追古,疊疊問此件,定然此件缺;頻頻問原因,其中定有因。一片真誠,自說慕名求教,此人乃是一哥。笑問我賤相如何?此人若非火底,就是畜生!沙礫叢中辨金石,衣冠隊內別魚龍。僧道縱清高,不忘利慾。廟廊達士,志在山林。初貴者志極高超,久困者志無遠大。聰明之子,家業常寒。面拙之夫,財終不匱。眉精眼企,白手興家之人。碌碌無能,終生工水之輩。破落戶究極不離鞋襪,新發家初起好炫金飾。神暗額光,不是孤孀亦棄婦。妖姿媚笑,倘非花底定寵姬。滿口好好好,久居高位;連聲是是是,出身卑微。面帶愁容而心神不定,家有禍事。招子閃爍而故作安祥,禍發自身。好勇鬥狠,多遭橫死。怯需而能常受人欺,志大才疏,終生咄咄空抱恨。才偏性執,不遭大祝亦奇窮。治世重文學之士,亂世發草澤英雄。通過商大邑競工商,窮鄉僻壤爭林田。





「急打慢千,輕敲而響賣。隆賣齊施,敲打審千並用。十千九響,十隆十成。敲其千而推其比,審其一而知其三。一敲即應,不妨打草而隨棍上,再敲不止,何妨打草以尋蛇。先千後隆,無往不利;有千無隆,帝壽之材。故曰:無知不響,無隆不成。學者可執其端而理其緒,舉一隅而知三隅。隨機應變,鬼神莫測,分寸已定,任意縱橫。慎重傳人,師門不出帝壽,斯篇玩熟,定教四海揚名。」(河北文史資料編輯部編:《近代中國幫會內幕》下卷,群眾出版社,1993年)





再次,騙子的社會地位十分低下。自古及今,在中國人的心目中,視騙子等職業為非正當職業,因而極遭鄙視。





當然騙子社會群體(階層)的社會構成,不像士、農、工、商、兵、學等社會群體(階層)那樣穩固,其社會來源是變動的,並不是先天的,既可以從其他階層中分離而來,又可以從此群體中分離出去。舉凡其他社會群體中的人因為各種變故淪入社會底層,都有可能加入騙子群體,而這個群體中又有若干最後分離出去,進入其他社會群體的行列。





進入到騙子群體中來的人員構成,有這麼幾種:





一是失意落魄的讀書人。他們不能升入社會的最上層,轉而淪入社會的最底層,一無所有,只能憑借他的智力優勢,將智慧用在邪道上,以騙為生。





二是破產的地主、商人和被解除職務的官吏。他們多因家庭、事業的重大變故,或破產,或罷官,一下子由社會上層跌入社會最底層,為了苟活,只能以騙度日。





三是失業的手工業者、學徒和破產的自耕農。手工業工人與學徒失業,農民破產,他們失去了正當而體面的職業,衣食無著,只能憑借其「好勇鬥狠」和習慣的體力勞動來進入行騙者的行列;否則,別無選擇。





四是殘疾人,尤其是盲人。殘疾人身體的缺陷,造成他們勞動與生活的不便,但又可借助人們對其生理缺陷的同情優勢,擠身行騙者的行列。






騙與中國文化





 真與假,實與虛,誠信與欺詐,自古就是中國哲學的重要範疇,在中國文化系統中佔有重要的地位。騙既是一種社會的主體行為,也是一種文化現象,騙文化,它與儒家文化所張揚的誠文化相對應。





首先,騙與誠,同中國文化同源同根,共生共長。





自古以來,誠實被中國主流文化規範為崇高的道德,在社會生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。應該承認,騙常常是誠的一種文化補充,在社會生活的重大事件中發揮了誠所起不到的作用。在堪稱中華智慧的《三十六計》中,騙同誠是相輔相承的。這種相輔相成的關係就是:「誑也,非誑也,實其所誑也。」





意思是說,運用假象欺騙對方,但並非一假到底,而是讓對方把受騙的假象當成真相。正因為這樣,「假」常表現為可愛的機智。如三國時期張飛在長阪橋上喝退曹軍,就靠「作假騙人」:雖然張飛只有二十餘騎,同數十萬曹營追兵決然不能作戰,但是,張飛粗中有細,急中生智,虛張聲勢,以疑兵制敵。他命令軍士砍下樹枝,栓在馬尾上,在樹林中往來馳騁,揚起塵土,造成千軍萬馬奔騰之勢。





正因為如此,面對眼前的二十餘騎,曹兵不能輕舉妄動;三聲怒喝,曹操身邊的夏侯傑被驚得肝膽破烈,倒撞於馬下,而曹軍「盡皆股慄」,果真收到了張飛所謂的「誰敢與我決一死戰」的效果。明人馮夢龍編撰的《智囊全集》,有關自古以來的神奇騙計智謀,收集得十分周備,可供一覽。這些神騙機智,成為中華文化的重要內涵。





其次,雖然騙與誠有必然的依存關係,但是,由於騙能夠走向極端,塑造成群結隊的危害社會的騙子,因而誠文化對於騙文化是持保留態度的。其表現就是將社會文化的道德尺度與價值尺度引向真實與誠信方面,將騙文化局限在智謀領域。





中國主流文化提倡、彰顯誠文化,就是針對騙文化有不合理、適移至惡(非善)的一面而言的。《論語·子路》說:「言必信,行必果。」《論文·為政》又說:「人而無信,不知其可。」《論語·學而》還說:「與朋友交,言而有信。」《莊子·人世間》強調道:「凡交,近則必相靡以信,遠則必忠之以言。」荀子將誠信者稱作「君子」,將奸詐者稱作「小人」。《荀子·榮辱》說:「故君子者,信矣,而亦欲人之信己也」;「言無常信,行無常貞,惟利所在,無所不傾,若是則可謂小人矣。」因此,儒家確立了至高無上的價值標準,忠信勝過黃金、美玉。





自此以後,中國文化奉誠信為至寶,並將它作為一種普適性價值予以提倡和推廣。晉代學者傅玄在《傅子》中十分推崇韓非子的名言:「巧詐不如拙誠」。他認為,無論心思多麼機巧,多麼詭詐,只要涉及一個「詐」字,則為不正,就不如出自誠心,雖然拙也罷,但還不失其平直真實。





再次,正由於騙文化與誠文化相生相長,相輔相成,因而騙文化的演變中,它很善於從主流文化中獲得文化生長的要素,豐富自己,裝扮自己。換言之,誠文化對騙文化既有相斥性,又有兼容性。這種兼容性就表現為騙文化對主流文化的吸納。(騙術研究案例 )





騙文化借用主流文化所張揚的社會正義,將騙行裝扮成路見不平,劫富濟貧的使者。「江相派」騙經《阿寶篇》云:「貪官者,民賊也;奸商者,民蠹也;豪強者,民之虎狼也;其或以知(智)欺愚,恃強凌弱,欺人孤寡,謀人財產,此皆不義之財也;不義之財,理無久享,不極在自身,亦極在兒孫。不義之財,人人皆得而取之。故曰:『做阿寶者』,非『千』(騙)了,順天之罰而已。」





此外,騙子群體組織體系的維繫,也借用了主流文化中「孝」、「忠」、「義」、「友」等等道德範疇。這些道德範疇在一些騙子集團中為維護上下、老幼、尊卑秩序,增進騙眾之間的親和力,起到了很大的作用。這個作用就體現為騙眾對騙首盡「孝」、盡「忠」,可以規範和約束群體內部的各種關係和行為,並協調其利益;騙眾之間友愛互助,講義氣,增進了彼此的瞭解與團結,有利於他們在行騙活動中一致行動,互幫互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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