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4月6日 星期日

川普關稅假設情境:NVIDIA 的伺服器產品

這是一個非常實用的例子,我們可以依據美國貿易相關的法律與規定來進行分析,特別是與關稅徵收有關的《Annex III》,這是《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(CBP)》所用來判定產品原產地(country of origin)及關稅適用性的文件之一,在許多自由貿易協定與關稅分類判定中扮演關鍵角色。


假設情境:NVIDIA 的伺服器產品

根據你提供的資訊,產品的特徵如下:

  • 設計、IP 與軟體控制來自美國

  • 台灣負責代工與組裝(實體製造地)


一、美國對此產品徵收關稅的依據

美國徵收關稅的核心原則之一是 「原產地規則」(Rules of Origin)。這個規則的目的,是要界定一個產品究竟是哪一國「生產的」,這不是單純看哪裡製造,而是要判定**「實質轉型(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)」是否發生在哪一國**。


二、《Annex III》的適用概念:實質轉型(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)

在《Annex III》(例如在 USMCA 或 WTO 文件中)裡面,所謂的 「實質轉型」 指的是:

商品的最終用途、名稱、關稅分類或功能性在一個國家的加工過程中被「根本改變」,那這個國家就可以被視為「原產國」。


三、依此案例分析:

  • 晶片設計、美國的 IP、軟體設計都是在美國完成的 → 表示「智力成果」與「高附加價值部分」在美國。

  • 台灣僅負責實體製造與組裝 → 實體加工,但不是原創,無重大轉型。

美國 CBP 通常的認定:

CBP 在判定原產地時通常會傾向問:「台灣的製造是否使得這個產品的功能、性質、分類有根本變化?」

在這個例子裡:

  • 如果台灣只是「按照 NVIDIA 設計」進行生產和組裝,那麼這很可能不構成實質轉型

  • 這代表——產品原產地仍會被視為美國


四、對台灣出口到美國的稅務影響:

若最終產品被視為「美國原產」:

  • 台灣出口到美國時,這批貨物會被視為 美國製產品返銷(returning goods)不適用一般關稅

  • 台灣無需負擔進口關稅(除非有特定例外情況,如反傾銷稅或特殊保護措施)。

但如果 CBP 判定台灣的製造與整合構成實質轉型,則:

  • 產品將被視為台灣原產

  • 美國將會依照 HTSUS(Harmonized Tariff Schedule of the United States)對該類產品(如伺服器或電子設備)徵收相應的關稅(如果有的話)。

  • 如果台灣不是享有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,就會依照最惠國(MFN)稅率或一般稅率徵稅。


總結:

項目 結論
原產地 如果只是代工,原產地為美國(不徵稅)
是否徵收關稅 通常不會對台灣徵稅,因為原產地是美國
關鍵因素 是否在台灣有「實質轉型」行為
依據 《Annex III》與 CBP 關於 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 的判定原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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川普關稅假設情境:NVIDIA 的伺服器產品

這是一個非常實用的例子,我們可以依據美國貿易相關的法律與規定來進行分析,特別是與關稅徵收有關的《Annex III》,這是《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(CBP)》所用來判定產品原產地(country of origin)及關稅適用性的文件之一,在許多自由貿易協定與關稅分類判定中扮演關鍵...